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通知及《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在学院党委领导,纪委监督前提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2025年推免生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监督管理办法,具体负责学院推免工作。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纪检委书记,主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成员由学院在岗在校的教学科研办、学工办工作人员和各系负责人,以及2025届毕业班班主任组成。
组长:阿布都热西提·阿布都卡地尔王承武
副组长:杨晓萍、吴俊辉、陈前利
成员:古力先·司马义、肖峰、依麻木江·沙力江、邵战林、刘志有、吴彦山、王志强、柴梅、郑阳恒、张晔、吴文婕、麦买提·乌斯曼、阿斯哈尔·吐拉别克、张俊杰、王爽、朱峰、夏依旦·瓦力、何璐璐、吴正平、周春红、王彬、刘佳佳
二、推荐范围与推荐类型
推免生推荐范围为: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推荐类型:本次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和专项推免生,专项推免生报考研究生支教团。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被推荐者在专业学习阶段(民语言班级预科阶段学习成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选修(含专业任选、专业限选、专业职业教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
(八)被推荐的汉语言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00分以上;单列类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分以上。
(九)专项推免
研究生支教团在符合我校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中推荐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团委的相关要求。
四、推免生名额
2025 年我院分配名额为14人,候补名额6名,最终推荐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细则
学院依据有关文件制定,《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于2024年9月12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网址:http://glxy.xjau.edu.cn)。
(二)学生申请
按照自愿的原则,学生向所在班班主任提交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推荐条件向专业系推荐。各班必须召开推荐会开展推荐工作。
2024年9月14日前,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和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符合遴选条件报名“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支教团申请审核表》,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1)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以及成绩单扫描件(PDF版)
(2)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知网版)、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3)英语、汉语水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4)身份证和学生证;
(5)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参加专项推免的研究生还要按照学校专项推免文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应材料,并参加相应考试。
以上附件与材料,由申报学生于2024年9月14日19:30前交至班主任处;班级初步审核推荐后,2024年9月15日19:30前交至系部、刘佳佳、肖锋;系支部完成二次审核推荐后,于2024年9月16日19:30前交至刘佳佳、肖锋(未按期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推免研究生资格,不接收后期补充材料)
学院安排教学科研办专项工作人员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学院对以上材料将做电子存档,作为学生个人诚信及推免工作公开公正的评价依据。
考核内容及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专业学习成绩×0.8+综合测评成绩×0.2。
专业学习成绩
由学院教学科研办负责审核申请学生本科阶段的专业学习成绩,并计算提供专业学习成绩的算术平均分。
综合测评成绩
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审核及计算大学生创新项目、论文发表材料与成绩。由学院学工办负责审核及计算获奖情况、社会活动、资格证书、学科竞赛、参加某高校考研训练夏令营及冬令营材料与成绩。
拟推荐名单确定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学位点实际及本通知中的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打分赋分,综合测评和评议确定考核鉴定成绩,当考核鉴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是否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是否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确定推荐名单。将于2024年9月18日确定拟推荐名单。
(五)学院公示
我院将拟推荐的2025年推免生名单在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0日)。
(六)上报资料
我院于2024年9月21日向教务处学籍科报送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申请材料及《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七)学校复审、公示
教务处汇总各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并会同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复查学生遴选资格、学业成绩、违纪情况等。复查无误后,将推免生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其他
(一)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推免生推荐工作,做好各类材料的记录和留档工作。
(二)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普通推荐指标或专项推荐指标的一种,但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三)“研究生支教团”由团委按照相关办法择优推荐。
(四)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被推荐的推免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者,取消资格。
(五)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推荐:
(1)弄虚作假、缺乏诚信者;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3)有挂科的情况。
(六)接收专项推免生不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七)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按照我校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提出复议申请,申请表见附件6。
复议咨询部门及联系人:
教务处 陆肇伦 电话:0991-4800169;
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肖峰 电话:0991-8762824
学院纪委电话:
学院纪委书记 吴俊辉 电话:0991-8763729。
材料提交联系人:
学院学生工作办 刘佳佳 0991-8762925
注:如学校后续发布更新文件,则以学校要求为准,届时我院也会第一时间发布相关通知。
附件:
1.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2.2025年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表
3.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
4.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支教团申请审核表
5.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6.新疆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
7.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成绩测评参考标准(修订版)
2025年推免研究生相关附件材料20240912(2).zip
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