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4年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推免生及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我院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
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且指导过或正在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和学院领导组成。由学院研究生办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担任学院本次复试工作的秘书,由熟悉电脑操作和网络连接的教师担任录屏及设备保障。
组 长:阿布都热西提·阿布都卡地尔、杨俊孝
成 员:杨晓萍、吴俊辉、陈前利、马瑛、孟梅、王华丽、张晔
秘 书:古力先、夏依旦、刘俊熠
录屏及网络保障:王保力、周满意
2.推免生复试评委
推免生复试小组组长和成员是本次推免生复试的评委,全体评委独立评分,根据考生复试的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
3.推免生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吴俊辉
成 员:王亭亭、张俊杰
推免生复试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受理有关申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申请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取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且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获得以下荣誉或具有以下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
1.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
2.取得权威专业技能认证机构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3.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4.其他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学术专长或证明材料。
四、申请材料
报考我院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信息页和注册页);
(二)《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
(三)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四)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成绩单复印件、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及发明成果证书等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申请者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复试资格。
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2023年9月28日前,我院将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与《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复试流程与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
2023年9月29日-10月6日,报考我院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学院提供要求的相关材料。
2.资格审核
2023年10月7日下午18:00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供上述要求的申请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高清照片均可)。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时须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282529989@qq.com(文件命名:学院-学号-姓名-报考专业)学院研究生办将进行资格审查。
原件材料复试时携带备查。所有复试考生都要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按学院规定按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材料查验。
3.复试面试准备
2023年9月29日——2023年10月10日,考生根据复试考查范围和面试基本要求,积极准备。复试小组评委熟悉复试面试流程,查阅推免生的相关资料,了解推免生情况。秘书建好复试工作组群和考生群,做好通知与协调工作。
4.复试面试
2023年10月11日下午17:30考生进行复试。
(三)复试内容
复试考查范围涉及思想政治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研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应用水平、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集体协作意识、人文素养和举止礼仪、心理健康及心理承受能力等。
(四)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五)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100分)。复试总成绩达到满分的60%方可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面试的其他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控制在15分钟以内。
2.复试评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成绩评定,并填写《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2024年推免生复试面试评分表》。评委完成评分后,须在评分表上签名,由秘书组收回计算分数。
3.复试环节全程录屏,复试小组秘书对复试内容,问答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在《新疆农业大学推免生复试情况表》上进行详细地记录填写,妥存备查。
六、其他
(一)录取接收工作安排
1.2023年10月10日前,考生申请人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按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研究生复试。
2.2023年10月11日,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将在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3.复试通过的考生要及时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接收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未及时接收且未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书面说明的(截至2023年10月14日下午20:00之前),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1.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或行为,道德败坏;
2.申请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
3.未经复试的申请者;
4.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5.研究生入学前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七、咨询与监督
学院咨询部门: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8763304
学院监督电话:0991-8763729
复试申诉部门: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991-8762140、0991-8805106
若发现招生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存在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
举报专用电话(请勿咨询):18997938644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请勿咨询):JJW@xjau.edu.cn(注明“2024年推免生复试举报”字样)。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
2024年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相关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