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阿布都热西提·阿布都卡地尔发布时间:2023-09-08浏览次数:1168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通知及《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在学院党委领导,纪委监督前提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推免生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监督管理办法,具体负责学院推免工作。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纪检委书记,主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成员由学院在岗在校的研究生办、教学科研办、学工办工作人员和各系负责人,以及2024届毕业班班主任组成。

组长:杨俊孝

副组长:杨晓萍、吴俊辉、陈前利

成员:古力先·司马义、肖峰、依麻木江·沙力江、张晔、邵战林、刘晶、王志强、柴梅、菊春燕、张俊杰、黄静、王颖、韩芳、王蕾、郭雯雯、刘志有、美丽·吐尔生别克、阿丽娅·依不拉音、夏依旦·瓦力

二、推荐范围与推荐类型

推免生推荐范围为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职教师资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

推荐类型:本次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和专项推免生,专项推免生报考支教团和推免辅导员。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被推荐者在专业学习阶段(民语言班级预科阶段学习成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选修(含专业任选、专业限选、专业职业教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

推荐为普通推免生的汉语言班级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被推荐为专项推免生的汉语言班级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00分以上。

)被推荐的民语言班级和双语班级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分以上,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专项推免

研究生支教团及推免辅导员在符合我校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中推荐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的相关要求。

四、推免生名额

2024我院推免生名额还未下达,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暂按2023年实际下达名额的1.5倍(即14人)开展预推荐工作,实际名额下达后按考核鉴定成绩排名确定推荐名单。专项推免指标在学校计划指标之内,不限名额。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细则

学院依据有关文件制定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9月8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网址:http://glxy.xjau.edu.cn)。

(二)学生申请

按照自愿的原则,学生向所在班班主任提交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推荐条件向学院推荐。原则上,每个行政班向学院推荐1-2个普通推免生,专项推免生推荐名额不限。

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和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以及成绩单扫描件(PDF版);

2)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知网版)、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3)英语、汉语水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4)身份证和学生证;

5)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参加专项推免的研究生还要按照学校专项推免文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应材料,并参加相应考试。

以上附件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于2023年9月1012:00前交至学工办夏依旦老师处。(未按期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免推研究生资格,不接收后期补充材料)

学院安排教学办、学工办专项工作人员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学院对以上材料将做电子存档,作为学生个人诚信及推免工作公开公正的评价依据。

(三)考核内容及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专业学习成绩×0.8+综合测评成绩×0.2

1.专业学习成绩

    由学院教学科研办负责审核申请学生本科阶段的专业学习成绩,并计算提供专业学习成绩的算术平均分。

2.综合测评成绩

    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审核及计算大学生创新项目、论文发表材料与成绩。由学院研究生办及学工办负责审核及计算获奖情况、社会活动、资格证书、学科竞赛、参加某高校考研训练夏令营及冬令营材料与成绩。

(四)拟推荐名单确定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学位点实际及本通知中的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打分赋分,综合测评和评议,将于2023年9月12日确定拟推荐名单。

(五)学院公示

我院将拟推荐的2024年推免生名单在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5日)。

(六)上报资料

我院于2023年9月15日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送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申请材料及《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七)学校复审、公示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并交由教务处、学生处复查学生遴选资格、违纪情况、学籍信息等。复查结果无误、无异议后,研招办将推免生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名单在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

(一)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普通推荐指标或专项推荐指标的一种,但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辅导员”由团委、学生工作部(处)按照相关办法择优推荐。

(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被推荐的推免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者,取消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推荐:

1)弄虚作假、缺乏诚信者;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3)有挂科的情况。

(五)接收专项推免生不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六)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按照我校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提出复议申请,申请表见附件6。复议咨询部门:研招办 联系电话:0991-8762140或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8763304或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991-8763729。

注:如学校后续发布更新文件,则以学校要求为准,届时我院也会第一时间发布相关通知。


附件: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docx.docx

附件3:2024年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docx

附件4: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docx

附件5: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docx

附件6:新疆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docx

附件7: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表.docx

 

 

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

20239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