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同学做件事 | 我院联合草业学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讲活动

发布者:阿布都热西提·阿布都卡地尔发布时间:2024-03-15浏览次数:11

20243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现代消费日益多元化、个性化的背景下,消费者权利范围日益拓展,相应的维权需求和保护方式也逐步深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普及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学生增强安全消费、文明消费、依法消费、维权消费意识,我院联合草业学院共同开展以“科学消费促发展 维权意识进校园”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讲活动。


作为消费者,同学们遇到过哪些侵犯合法权益的事情?”活动伊始,本次活动的主讲人,法学2202班的庄梓瑶同学引导参会同学积极分享自己在消费过程中的维权经历与经验,激发了同学们了解消费维权相关知识的兴趣。随后庄梓瑶同学为现场的同学们讲解了“3·15”的由来、消费者的维权方式、维权案例等相关内容,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进行了普及宣讲。提醒大家消费过程中如遇到价格欺诈、收费陷阱、捆绑消费等情况时,要妥善保存消费过程中的相关凭证,通过及时拨打12315电话等途径维护自身的正当、合法权益。

草业学院主席团成员梁宇航表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学生消费呈现出高质量且多元化的特点,大学生也是缺少社会生活经验的消费群体,难免维权意识不足,维权方法不当,给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作为消费者,我们不仅仅是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更是在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益,而学习法律知识,就是我们维护权益的必经之路。只有掌握了法律武器,我们才能在消费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成为一名聪明理智的消费者。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到来,我们不能止于关注3·15晚会上揭露的不法商家的案例,更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节日核心内涵内化为自己的维权意识,并在日常生活中自觉主动地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