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开展关于新疆农业大学第十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发布者:阿布都热西提·阿布都卡地尔发布时间:2023-12-21浏览次数:137


2023年11月14日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开好新疆农业大学第十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更好地发挥“双代会”各项职能,在校党委和校工会领导下,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引导全院各族教职工坚定信心,积极进取,听党话、跟党走,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双代会”代表。

一、代表人数

我院现有在职在岗教职工、工会会员81人,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新疆农业大学教代会条例》规定,我院分配的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人数为7人。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按照上述分配名额召开全院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双代会”代表

二、代表资格及代表条件

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首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选举“双代会”代表。凡我校在编正式教职工和工会会员,并符合以下要求者均有当选“双代会”代表的资格。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使命追求,忠诚党的事业、积极改革创新。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关心、支持并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为人师表,在学校的改革和建设中起骨干作用并做出积极贡献,热爱工会事业和工会工作。

(三)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群众基础。能够团结广大教职工,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和诉求。有较高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能够正确地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奉献,竭诚服务职工,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能力。

三、代表的产生

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按分配的名额及有关要求选举本单位的代表。

     (一)根据代表名额分配表,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我院代表候选人采取分支部选举推荐的形式开展,首先由各教工党支部教职工直接提名,经各支部民主推荐,反复酝酿,经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最终确定,提名的候选代表共9人。

(二)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2023年11月14日,在学院党委的指导监督下,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召开选举会议。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学院党委审议,最终确定公共管理学院(学院)产生的新疆农业大学第十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为:阿布都热西提·阿布都卡地尔(学院党政领导,男,维吾尔族)、王保力(学院工会主席,男,汉族)、阿依吐尔逊·沙木西(女,维吾尔族)、郑阳恒(男,汉族)、李莉(女,汉族)、周春红(女,汉族)、吴文婕(女,汉族),符合学院所分配的代表比例。

(三)选举结束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将推荐代表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将具体选举过程及选举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