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晶,1981.12,女,中共党员,南京大学国际环境法学博士,新疆农业大学法学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社会兼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特聘咨询专家(环境资源方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专家库专家(环境资源方向)、新疆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法治评估专家、乌鲁木齐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长期从事环境领域的法律和政策研究,前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社科项目2项,发表高质量论文二十余篇,出版著作一部;在多家国企担任外部董事、外派监事;长期从事对外讲座活动。
刘晶,1981.12,女,中共党员,南京大学国际环境法学博士,新疆农业大学法学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社会兼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特聘咨询专家(环境资源方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专家库专家(环境资源方向)、新疆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法治评估专家、乌鲁木齐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长期从事环境领域的法律和政策研究,前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社科项目2项,发表高质量论文二十余篇,出版著作一部;在多家国企担任外部董事、外派监事;长期从事对外讲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