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大二年级各班级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吴彦山发布时间:2017-06-14浏览次数:782

二年级各班级

依据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作为必修课程(实践环节)计入总学分,课程开设在第四学期暑期,课程学分为 1.0。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该课程,取得该课程学分,不得以其它学分替代,未修满该课程学分的学生将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核。本学期涉及该课程的班级为我院大二年级各班级(详见附件1)。现将大二年级大学生社会实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范围

社会实践主题可涉及文化教育、社会经济、低碳环保等方面,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

1、社会调研

鼓励学生以了解国情社情为目的,以当下社会热点话题为切入口,结合自身兴趣特长、专业优势开展调研活动。

2、社会服务

号召学生组织或参与暑期支教、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社区志愿者服务等,为贫困地区、弱势群体贡献青年学子的力量。

3、实习锻炼

鼓励学生到地方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习锻炼。

4、科研实践

  以大创项目或论文指导老师科研项目为依托,开展社会实践调研。      

二、时间安排

    201775日——201791

三、指导老师

暑期社会实践指导老师为各班班主任。各班班主任需在本学期放假前做好本班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动员工作,并在下一学期期初对学生提交的社会实践报告进行评阅,填写《新疆农业大学社会实践成绩评定表》(见附件2)。

四、实践成果

学生社会实践结束后,由实践单位填写《新疆农业大学社会实践单位鉴定意见表》(见附件2),实践单位负责人填写鉴定意见并加扣单位公章。学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社会实践报告一份,字数在3000字左右,社会实践报告后需附实践调研照片或调查问卷等证明材料,实践报告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五、成果提交

各班学习委员于201791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社会实践报告收齐交给统一交给班主任,班主任对学生提交的社会实践报告进行评阅,并在网上填报成绩,最后将社会实践报告及成绩单统一交至教学办入库存档。成果提交装订顺序:封皮—成绩评定表—单位鉴定意见表—社会实践报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