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对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审批录取方案,解决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成立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实施程序。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根据考生复试的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出评分,做出是否录取的决定。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分数线
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与2018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线一致。
表1 2018年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类别 | 100分线 | 150分线 | 总分 |
公共管理 | 41 | 62 | 320 |
农业专业学位 | 31 | 47 | 245 |
民族分数线 | 30 | 45 | 245 |
(二)招生计划
表2 2018年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人) | 全日制 | 合计 | |
公共管理 | 农业专业学位 | ||
35 | 37 | 72 |
(三)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3月27日下午)
(1)报考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政审表;
(2)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7)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历届考生必须提供社保证明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8)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未来研究计划。手写在A4纸上)。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1)面试时间:3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面试地点: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二楼会议室、资料室
(3)面试专业:公共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
农业专业硕士(农村发展)
(4)综合面试以口试形式为主,重点考察考生的英语口语、知识结构、分析问题的能力、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承受能力测试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组织笔试
(1)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8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笔试地点: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1011教室、1013教室。
(3)参加笔试专业(领域):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农村发展。
(4)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除复试课程外,须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各专业笔试科目详见表3。
表3 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一览表
公共管理 | 土地资源管理 | 复试科目 | 土地经济学 |
加试科目 | 统计学 | ||
土地法学 | |||
行政管理 | 复试科目 | 行政管理学 | |
加试科目 | 统计学 | ||
管理学 | |||
公共政策 | 复试科目 | 公共政策学 | |
加试科目 | 统计学 | ||
管理学 | |||
农业专业学位 | 农村发展 | 复试科目 | 统计学 |
加试科目 | 农村公共政策分析 | ||
农村区域发展规划 |
4、组织体检
3月28日-4月20日,每周一、三、五进行,(周一上午10:00—11:00,周三、周五上午9:30—11:00)空腹到新疆农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学院统一安排,不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录取或候补录取资格。
5、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加试课程成绩为单独考核项目,不计入复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4)×60%+复试成绩×40%
6、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6)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7)达到学校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7、招生录取原则
复试比例为1.2:1。
各学科(专业)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即60分以下)者;
(3)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其他复试专家组认为不适宜录取的。
四、信息公示与申诉渠道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监督检查工作。
1、《复试工作细则》、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glxy.xjau.edu.cn/。
2、考生对复试或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或学校研招部门咨询,对咨询结果不满意的可向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或校纪检监察室申诉或举报,学校将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申诉受理部门及电话:管理学院 0991-8763570
研究生处招生办0991—8762140 8762956
举报受理部门:校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91-8762099
纪检电子信箱:xjnydxjjw@163.com(注明“2018年全日制硕士录取申诉”字样)
附件:报考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政审表(单位政审意见必须加盖公章)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表(考生自行填写前5行内容并下载打印1份)
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考生自行填写前4行内容并下载打印1份)
管理学院研究生办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