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2016级人才培养计划(汉语言)

发布者:谭刚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315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2016级人才培养计划(汉语言)

学院:管理学院

专业名称: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代码:070503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接受严格科学思维的训练和良好的专业训练,立足于宏观、中观区域、微观居住区的管理规划,从事城乡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研究、教学、开发或应用的高素质符合型专业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掌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初步的教学、研究和规划管理的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人文地理学的理论和前沿发展、应用前景,了解相近专业如城市规划,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了解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有关国家政策和法规,了解城乡规划管理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

2)掌握人文地理、城乡规划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技术、具有较熟练的遥感、遥测和GIS技术的操作能力,掌握资料调查与收集、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分析、归纳、整理相关数据和撰写论文的能力。

3了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环境科学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发展动态;

4)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需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技能;

5)熟练掌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务的各种技能与技巧、相关的调查、评价及统计方法,具备设计、执行、规划、开拓、调研、协调、评估、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6)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8)外语要达到能较顺利地查阅外文期刊以及运用外语交流的水平。

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地理学、城乡规划

主要课程: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人文地理学、资源环境经济学、城市地理学、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环境规划与管理、管理学原理、经济学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劳动技能训练、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文献综述训练、课程实验、教学综合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方面。

学制和修业年限: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最长学习年限包括休学期。

授予学位: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授予管理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额定学分

本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为182.5,其中必修课学分为103.5,专业方向限定选修课学分为8,专业类任意选修课学分12,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为38(不含必修课程实验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为4学分,综合教育课程17学分。


课程分类学时学分统计

课程分类学时学分统计表

课程

类别

必修课

选修课

合计

公共课

普通

基础课

专业

基础课

专业课

专业限

选课

专业

选修课

公共

选修课

学时

654

224

636

238

136

206

80

2174

最低额定学分

41

12.5

36

14

8

12

4

127.5

课程比例(%)

30.08

10.30

29.25

10.95

6.26

9.48

3.68

100

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实践教学环节类别

周数

学分

学期

地点

备注

实践教学


课程实习

自然地理学

1

1

2

校外



课程实习

遥感实习

1

1

4

校内外



课程实习

地图学实习

1

1

4

校内外



课程实习

测量学实习

2

2

4

校内



课程实习

村镇规划与设计

2

2

6

校内外

校外1


课程实习

居住区规划与设计

2

2

6

校内外



专业实习

城乡规划综合实习

12

12

6-7

校外

6学期2周,暑期6周,第7学期4


专业设计综述

专业设计综述

2

1

7

校内



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

8

8

8

校外



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答辩

8

8

8

校内


合计



39

38




必修课程实验总学时

236H

14

学分已记入相应必修课程








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

必修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其中:实验

学期

备注

学时

学分

公共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4

3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0

2



2

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

40

3



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2

3



5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6

6



3

大学英语(1)

54

3



1

大学英语(2)

68

4



2

大学英语(3)

54

3



3

大学英语(4)

68

4



4

体育(1)

24

1.5



1

体育(2)

34

1.5



2

体育(3)

28

1.5



3

体育(4)

34

1.5



4

Python程序设计导论

68

4

68

4

1

普通基础课

高等数学Ⅰ(1)

48

2.5



1


高等数学Ⅰ(2)

60

3.5



2

工程数学Ⅰ

82

4.5



3

办公自动化技术及应用

34

2

34

2

2

专业基础课

管理学原理

52

3



1


城市社会学

34

2



1

建筑学概论

34

2



1

经济学

52

3



2

自然地理学

52

3



2

城市生态学

34

2



3

人文地理学

52

3



3

应用统计学

52

2

8

0.5

3

测量学

68

4

18

1

4

遥感概论

34

2



4

经济地理学

52

3



4

地图学

34

2



4

城市地理学

34

2



5

地理信息系统

52

3

16

1

5

专业课

城市规划

68

4



5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34

2



6

环境规划与管理

34

2



5

居住区规划与设计

34

2



6

计量地理学

34

2

8

0.5

5

区域分析与规划

34

2



7

专业限定选修课

土地利用规划

34

2



6

最低额定

8学分

基础设施规划

34

2

8

0.5

6

景观规划与设计

34

2

8

0.5

6

专业英语

34

2



6

任意选修课

维吾尔口语

34

2



2

最低额定

12学分

计算机制图(CADPS

34

2

34

2

3

计算机辅助设计(SKETCHUP3DMAX

34

2

34

2

4

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

34

2



5

专业文献检索

6

0.5



6

资源环境经济学

34

2



7

公文写作

20

1



7

文献综述与科技论文撰写方法

10

0.5



7

公共选修课

应修4学分


























综合教育课程安排

综合教育课程安排表

课程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周数

学时

学分

时间安排学期

开课单位

备注

综合教育课程

思想政治活动

800005

入学教育

0.5

0.5

1

学生工作处、各教学单位

必修

800001

军事训练、军事与国防教育

2.5

1

1

校内

必修

800002

劳动

公益劳动

1

2

12

校内

必修

支农劳动

3

3

校外

必修

800003

大学生社会实践(含社会志愿者工作)

3

1

4

校团委组织

必修

843006

形势与政策教育一

16学时

1

1

思政部、学生处组织实施

必修

843007

形势与政策教育二

16学时

1

4

思政部、学生处组织实施

必修

800006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20学时

1

4

教务处、学生处组织实施

必修

800008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

20学时

1

7

教务处、学生处组织实施

必修

800007

毕业教育与鉴定

1

0.5

8

学生工作处、各教学单位

必修

合计

9




综合素质培养活动

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科技活动、学科竞赛、文体竞赛,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支农劳动获奖,参加自治区和国家组织的各类公共考试,职业资格与技能认证考核,阅读学校推荐的课外书目、学术论文,以及听取学术报告与专题讲座等,取得成绩者,由学校认可并记载在学生学习档案中学分,要求至少应取得8个学分(其中非专业职业资格认证至少2学分),详细要求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综合素质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各学期教学工作量分配

学期教学工作量分配表

学期

1、课堂教学

(总学时)

2、实践教学

3、实际教学周数(去除军训、拾花、节假日、实习周数、实验周数)

4、教学周平均学时=1/3

学时

周数

1

314

68


12

26

2

408

34

1

16

26

3

402

42


14

29

4

364

52

4

13

28

5

298

24

0

17

23

6

210

16

6

11

19

7

98


4

13

8

8



16



合计

2094

236

31



备注:课堂教学总学时中不包含公共选修课80学时。实践教学周数不包括寒暑假实习周数。实际教学周数中扣除考试周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