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2014级人才培养计划(汉语言)

发布者:谭刚发布时间:2014-09-01浏览次数:185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2014级人才培养计划(汉语言)

学院:管理学院

专业名称: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代码:070503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接受严格科学思维的训练和良好的专业训练,立足于宏观、中观区域、微观居住区的管理规划,从事城乡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研究、教学、开发或应用的高素质符合型专业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掌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初步的教学、研究和规划管理的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人文地理学的理论和前沿发展、应用前景,了解相近专业如城市规划,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了解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有关国家政策和法规,了解城乡规划管理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

2)掌握人文地理、城乡规划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技术、具有较熟练的遥感、遥测和GIS技术的操作能力,掌握资料调查与收集、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分析、归纳、整理相关数据和撰写论文的能力。

3)了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环境科学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发展动态;

4)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需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技能;

5)熟练掌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务的各种技能与技巧、相关的调查、评价及统计方法,具备设计、执行、规划、开拓、调研、协调、评估、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6)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8)外语要达到能较顺利地查阅外文期刊以及运用外语交流的水平。

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地理学、城乡规划

主要课程: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人文地理学、资源环境经济学、城市地理学、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环境规划与管理、土地利用与规划、管理学原理、经济学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劳动技能训练、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文献综述训练、课程实验、教学综合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方面。

学制和修业年限:学制4年,修业年限3

6年,最长学习年限包括休学期。

授予学位: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授予管理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额定学分

本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为187.5,其中必修课学分为111.5,专业方向限定选修课学分为8,专业类任意选修课学分12,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为36(不含必修课程实验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为4学分,综合教育课程16学分。


课程分类学时学分统计

课程分类学时学分统计表

课程

项       类别

目     

必修课

选修课

合计

公共课

普通

基础课

专业

基础课

专业课

专业限

选课

专业

选修课

公共

选修课

学时

692

258

654

238

136

204

80

2262

最低额定学分

45

14.5

38

14

8

12

4

135.5

课程比例(%)

33.21

10.70

28.04

10.33

5.90

8.86

2.95

100

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实践教学环节类别

周数

学分

学期

地点

备注

实践教学

实验课程

自然地理学

1

1

2

校外

实验课程

遥感实习

1

1

4

校内外

实验课程

地图学

1

1

4

校内外

实验课程

测量学实习

2

2

4

校内外

校外1

实验课程

村镇规划与设计

2

2

6

校内外

校外1

专业实习

城乡规划综合实习

12

12

7

校外

6学期2周,暑期6周,第7学期4

800004

专业文献综述

专业文献综述

2

1

7

校内

239189

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

8

8

8

校外

239188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答辩

8

8

8

校内

合计

37

36

必修课程实验总学时

190 H

11.5

学分已记入相应必修课程





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

必修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其中:实验

学期

备注

学时

学分

公共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4

3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0

2

2

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

40

3

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2

3

5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6

6

3

大学英语(1)

54

3

1

大学英语(2)

68

4

2

大学英语(3)

54

3

3

大学英语(4)

68

4

4

体育(1)

24

1.5

1

体育(2)

34

1.5

2

体育(3)

28

1.5

3

体育(4)

34

1.5

4

计算机信息技术基础

68

4

34

2

1

          Python程序设计导论

38

4

34

1

普通基础课

高等数学Ⅰ(1)

48

2.5

1

高等数学Ⅰ(2)

60

3.5

2

工程数学Ⅰ

82

4.5

3

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

68

4

34

2

2

专业基础课

管理学原理

52

3

1

自然资源学概论

52

3

1

经济学

52

3

2

自然地理学

52

3

2

城市生态学

34

2

3

人文地理

52

3

3

应用统计学

34

2

3

遥感概论

34

2

4

经济地理学

52

3

4

地图学

52

3

16

1

4

城市规划

68

4

5

地理数学方法

34

2

8

0.5

5

地理信息系统

52

3

16

1

6

计量地理学

34

2

8

0.5

5

专业课

测量学

34

2

18

1

4

资源环境经济学

34

2

5

环境规划与管理

34

2

8

0.5

6

村镇规划

34

2

8

0.5

6

计算机辅助设计(SKETCHUP3DMAX

34

2

34

2

6

旅游规划与设计

34

2

8

0.5

7

专业限定选修课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52

3

5

最低额定

8学分

城市规划专题

34

2

8

0.5

6

居住区规划与设计

34

2

8

0.5

7

景观规划与设计

34

2

7

任意选修课

维吾尔口语

34

2

2

最低额定

12学分

城市社会学

34

2

3

计算机制图(CADPS

34

2

5

建筑学概论

34

2

5

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

20

1

5

区域分析与规划

34

2

6

公文写作

20

1

8

0.5

6

专业文献检索

6

0.5

6

公共管理学

34

2

7

文献综述与科技论文撰写方法

10

0.5

7

公共选修课

应修4学分











综合教育课程安排

综合教育课程安排表

课程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周数

学时

学分

时间安排(学期)

开课单位

备注

综合教育课程

思想政治活动

800001

军事训练、军事与国防教育

2.5

1

1

校内

必修

800002

劳动

公益劳动

1

2

12

校内

必修

支农劳动

3

3

校外

必修

800003

大学生社会实践(含社会志愿者工作)

3

1

校团委组织

必修

843006

形势与政策教育一

8学时

1

1

思政部、学生处组织实施

必修

843007

形势与政策教育二

8学时

1

4

思政部、学生处组织实施

必修

800006

职业生涯规划

20学时

1

4

教务处、学生处组织实施

必修

800008

创业就业指导

20学时

1

7

教务处、学生处组织实施

必修

合计

8

综合素质培养活动

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科技活动、学科竞赛、文体竞赛,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支农劳动获奖,参加自治区和国家组织的各类公共考试,职业资格与技能认证考核,阅读学校推荐的课外书目、学术论文,以及听取学术报告与专题讲座等,取得成绩者,由学校认可并记载在学生学习档案中学分,要求至少应取得8个学分(其中非专业职业资格认证至少2学分),详细要求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综合素质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各学期教学工作量分配

学期教学工作量分配表

学期

1、课堂教学

(总学时)

2、实践教学

3、实际教学周数(去除军训、拾花、节假日、实习周数、实验周数)

4、教学周平均学时=1/3

学时

周数

1

298

34

12

25

2

442

34

1

16

28

3

384

14

27

4

348

16

4

13

27

5

302

8

0

17

18

6

286

82

1

16

18

7

112

16

4

13

9

8

16

合计

2172

190

26

备注:课堂教学总学时中不包含公共选修课80学时。实践教学周数不包括寒暑假实习周数。实际教学周数中扣除考试周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