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7浏览次数:408

为做好我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安排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16〕7号)及自治区教育考试会议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对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审批录取方案,解决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组长:孟梅

成员:杨俊孝谭刚、王承武、范永茂、李松、王戎、饶凤艳

二、成立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实施程序。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根据考生复试的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出评分。

第一组:杨俊孝蒲春玲、刘新平、王承武邵战林、祖丽菲娅肖静

第二组:马瑛、孟梅、李松、王华丽、韩芳、杨立敏、阿依吐尔逊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分数线

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与201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线一致。

表1                   2017年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100分线150分线总分
公共管理4365330
农业专业学位3147245
民族分数线3045245

(二)招生计划

2              2017年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

全日制全日制非全日制
公共管理农业专业硕士农业专业硕士合计
计划数3831776

 

(三)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3月21日下午

(1)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未来研究计划);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1)面试时间:3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面试地点: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二楼

(3)面试专业:公共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

农业专业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

(4)综合面试以口试形式为主,重点考察考生的英语口语、知识结构、分析问题的能力、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承受能力测试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组织笔试

(1)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2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笔试地点: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107、1011教室

(3)参加笔试专业(领域)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各专业笔试科目详见表3。

公共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复试科目

土地经济学

加试科目

统计学

土地法学

行政管理

复试科目

行政管理学

加试科目

统计学

管理学

公共政策

复试科目

公共政策学

加试科目

统计学

管理学

专业学位

农村与区域发展

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复试科目

统计学

加试科目

农村发展经济学

农村区域发展规划

      4、组织体检

3月20日-3月31日每周一、三、五(北京时间9:30分开始)空腹新疆农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复试面试前体检,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在3月24日前体检完毕。

5、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加试课程成绩为单独考核项目,不计入复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6、调剂基本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调出专业调入专业B类地区分数线。

(2)全日制学术型学位考生可调剂至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不可调剂至全日制学术型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可相互调剂。

7、招生录取原则

复试比例为1.2:1。

各学科(专业)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即70分以下)者;

(2)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70分以下)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其他复试专家组认为不适宜录取的。

四、信息公示与申诉渠道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监督检查工作。

1、《复试工作细则》、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glxy.xjau.edu.cn/

2、考生对复试或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或学校研招部门咨询,对咨询结果不满意的可向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或校纪检监察室申诉或举报,学校将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申诉受理部门及电话:管理学院  0991-8763570

研究生处招生办 0991--8762140

举报受理部门:校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91-8762099

纪检电子信箱:xjnydxjjw@163.com(注明“2017年全日制硕士录取申诉”字样)

 

附件: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表(考生自行填写前5行内容并下载打印1份)

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考生自行填写前4行内容并下载打印1份)

                                               

 

 

管理学院研究生办

                                                                                                      2017年3月17日

相关附件:
  • 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表123.doc
  • 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