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8浏览次数:71

  为配合我校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根据校研究生处的相关工作要求,管理学院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俊孝
   成员:谭刚、阿布都热西提、王承武、孟梅、王戎、赵俊、王志强、帕尔哈提、杨勇、周长江、张倩
二、推荐范围及推荐条件
   1.推荐范围:
   管理学院2016届应届毕业生,推荐班级有土地资源管理122班、人力资源管理122班、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122班、法学122班、房地产经营管理122班。
   2.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学习成绩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
   1.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20%范围内(民考汉学生可适当放宽至20%),统计学分绩点时统计必修课、专业任选、专业选修、实践环节这4部分。
   2.被推荐的汉族学生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大学英语平均成绩80分以上;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20分以上(含320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汉语水平须通过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3.推荐人参加校外推免生复试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行为。
   (5)品行端正、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7) 优先推荐。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热爱科学、热爱新疆,传承“屯垦戍边”精神,立志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服务的学生。
   2.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
   3.取得权威专业技能认证机构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4.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5.具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
  (8)我院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开展“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担任辅导员”推免专项计划。推免条件详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疆农业大学委员会相关通知、《新疆农业大学选聘推免生担任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
三、推免名额分配
   2016年学校下达给我院推免生总名额为7名。学院按班级人数的10%分配各班级申报推免生名额。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毕业班申报免推生名额见附表1。
   参加专项计划的申请人均需按照本通知所列要求完成所有推免流程。
四、推荐免试工作流程
   1.制定推免细则。
   组建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制定学院推免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网址报研招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2.组织报名
   组织学院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并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6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附件3)。
   3.资格审查
 (1)学院对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后归还申请者,保存复印件。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和筛选。推荐学院须统一为推免生提供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两份),并根据申请人前三年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的排名和本通知中“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结果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6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盖章,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交研招办备案。
 (3)报名参加专项推免的研究生还要按专项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4.公示拟推免名单
   9月18日至9月21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免生名单(含候补推免生)在本单位网址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推免生存在的问题,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上报推荐名单
   9月21日上报推免名单到校研究处。
五、推免生接收
   9月28日-10月25日。为推免生的接收阶段。获得推免生资格的申请人登陆“研招网”(
http://yz.chsi.com.cn)报名,并按要求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所有复试及录取通知均通过该系统发布和接收。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另文通知。
   参加专项推免的申请人只能填报我校,接收此类推免生不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六、其它工作
   1.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认真审核,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坚持“择优推荐、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推荐质量。推荐过程中严禁开具假证明或涂改学习成绩及专业年级排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和当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并追究参与舞弊行为当事人的责任。
   2.发现如下情形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或行为,道德败坏;
 (2)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3)在研究生入学前受到任何处分;
 (4)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课程成绩不合格情况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低于70分(或中等);
 (5)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未获得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