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2013级人才培养计划(汉语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5浏览次数:170

学院:管理学院

专业名称: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代码:070503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接受严格科学思维的训练和良好的专业训练,立足于宏观、中观区域、微观居住区的管理规划,从事城乡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研究、教学、开发或应用的高素质符合型专业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掌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初步的教学、研究和规划管理的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人文地理学的理论和前沿发展、应用前景,了解相近专业如城市规划,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了解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有关国家政策和法规,了解城乡规划管理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

2)掌握人文地理、城乡规划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技术、具有较熟练的遥感、遥测和GIS技术的操作能力,掌握资料调查与收集、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分析、归纳、整理相关数据和撰写论文的能力。

3了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环境科学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发展动态;

4)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需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技能;

5)熟练掌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务的各种技能与技巧、相关的调查、评价及统计方法,具备设计、执行、规划、开拓、调研、协调、评估、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6)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8)外语要达到能较顺利地查阅外文期刊以及运用外语交流的水平。

 

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地理学、规划类。

主要课程: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自然资源概论、环境科学概论、资源环境经济学、城市地理学、城市规划原理、地理信息系统、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利用与规划、村镇规划、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劳动技能训练、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文献综述训练、课程实验、教学综合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方面。

学制和修业年限: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最长学习年限包括休学期。

授予学位: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授予管理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额定学分

本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为183.5,其中必修课学分为101.5,专业方向限定选修课学分为8,专业类任意选修课学分15,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为38(不含必修课程实验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为4学分,综合教育课程17学分。

 

课程分类学时学分统计

课程分类学时学分统计表

           课程

          类别

       

必修课

选修课

合计

公共课

普通

基础课

专业

基础课

专业课

专业限

选课

专业

选修课

公共

选修课

学时

654

258

620

170

138

256

68

2164

最低额定学分

41

14.5

36

10

8

15

4

128.5

课程比例(%)

31.91

11.28

28.02

7.78

6.23

11.67

3.11

100.00

 

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课程类别

课程

编号

实践教学环节

类别

周数

学分

学期

地点

备注

实践教学

 

课程实习

自然地理学

1

1

2

校内

 

 

课程实习

遥感实习

2

2

4

校内

实习时间:校内为715-731日,校外为81-831

 

课程实习

地图学

2

2

4

校外

 

课程实习

土地利用与规划实习

2

2

4

校外

 

课程实习

村镇规划与设计实习

2

2

6

校外

实习时间:715-831

 

专业综合实习

城乡规划综合实习

12

12

7

校外

实习时间:81-111

800004

专业文献综述

专业文献综述

2

1

7

校内

 

239189

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

8

8

8

校外

 

239188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答辩

8

8

8

校内

 

合计

 

 

39

38

 

 

 

必修课程实验总学时

190h

11.5

学分已记入相应必修课程

 

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

必修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

课程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其中:实验

学期

备注

类别

学时

学分

公共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4

3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0

2

 

 

2

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

40

3

 

 

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2

3

 

 

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6

6

 

 

4

大学英语(1)

54

3

 

 

1

大学英语(2)

68

4

 

 

2

大学英语(3)

54

3

 

 

3

大学英语(4)

68

4

 

 

4

体育(1)

24

1.5

 

 

1

体育(2)

34

1.5

 

 

2

体育(3)

28

1.5

 

 

3

体育(4)

34

1.5

 

 

4

计算机信息技术基础

68

4

34

2

1

普通基础课

高等数学Ⅰ(1)

48

2.5

 

 

1

 

高等数学Ⅰ(2)

60

3.5

 

 

2

工程数学Ⅰ

82

4.5

 

 

3

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

68

4

34

2

2

专业基础课

管理学原理

52

3

 

 

1

 

经济学

34

2

 

 

1

人文地理

52

3

 

 

3

遥感概论

34

2

 

 

4

生态学原理

34

2

 

 

2

自然资源学概论

52

3

 

 

1

城市规划

52

3

 

 

5

自然地理学

52

3

 

 

2

经济地理学

52

3

 

 

4

城市地理学

34

2

 

 

5

          城市经济学

34

2

 

 

3

地理数学方法 

34

2

8

0.5

5

地图学

52

3

16

1

4

地理信息系统

52

3

16

1

6

专业课

土地利用与规划

34

2

 

 

4

 

村镇规划

34

2

8

0.5

6

旅游规划与设计

34

2

8

0.5

7

环境规划与管理

34

2

8

0.5

5

资源环境经济学

34

2

 

 

5

专业限定选修课

居住区规划与设计

34

2

8

0.5

7

最低额定学分8

城市详细规划

52

3

8

0.5

6

城乡规划法概论

52

3

 

 

5

任意选修课

专业英语

34

2

 

 

6

最低额定学分12

建筑美学

34

2

 

 

5

新疆地理与旅游资源概论

34

2

 

 

5

矿产资源管理概论

34

2

 

 

6

城市规划制图技术

34

2

34

2

6

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

20

1

 

 

5

公文及科技论文写作

20

1

8

0.5

6

维吾尔口语

34

2

 

 

2

专业文献检索

6

0.5

 

 

6

图书馆授课

专业文献综述撰写方法

6

0.5

 

 

6

 

公共选修课

应修4学分

 

 

综合教育课程安排

综合教育课程安排表

课程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周数

学时

学分

时间

安排

(学期)

开课单位

综合教育课程

思想政治活动

800005

入学教育

0.5

0.5

1

学生工作处、各教学单位

必修

800001

军事训练、军事与国防教育

2.5

1

1

校内

必修

800002

劳动

公益劳动

1

2

12

校内

必修

支农劳动

3

3

校外

必修

800003

大学生社会实践(含社会志愿者工作)

3

1

 

校团委组织

必修

843006

形势与政策教育一

8学时

1

1

思政部、学生处组织实施

必修

843007

形势与政策教育二

48学时

1

4

 

 

800006

职业生涯规划

20学时

1

4

教务处、学生处组织实施

必修

800008

就业创业指导

20学时

1

7

教务处、学生处组织实施

必修

800007

毕业教育与鉴定

1

0.5

8

学生工作处、各教学单位

必 修

合计

9

 

 

 

综合素质培养活动

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科技活动、学科竞赛、文体竞赛,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支农劳动获奖,参加自治区和国家组织的各类公共考试,职业资格与技能认证考核,阅读学校推荐的课外书目、学术论文,以及听取学术报告与专题讲座等,取得成绩者,由学校认可并记载在学生学习档案中学分,要求至少应取得8个学分(其中非专业职业资格认证至少2学分),详细要求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综合素质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各学期教学工作量分配

学期教学工作量分配表

学期

1、课堂教学

(总学时)

2、实践教学

3、实际教学周数(去除军训、拾花、节假日、实习周数、实验周数)

4、教学周平均学时=1/3

学时

周数

1

332

 

0

12

28

2

424

 

1

16

27

3

250

 

0

14

18

4

380

 

0

17

22

5

328

 

0

17

19

6

314

 

4

13

24

7

68

 

8

9

8

8

 /

 

8

 /

/ 

合计

2096

 

21

98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