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2012级人才培养计划(汉语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04浏览次数:130

学院:管理学院

专业名称: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代码:070702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地理科学、资源环境科学、管理学、经济学基本理论,具备设计、规划、评价、决策、策划、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能够在规划、环保、国土、测绘、城建、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领域从事管理、科研、教学、技术等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强调融合管理学、环境学、地理学、建筑学等相关学科,使学生受到良好的科学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的训练;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初步的教学、研究和资源开发、规划管理的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系统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

2)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具有合理全面的资源环境与城乡建设规划专业知识结构;

3了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环境科学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发展动态;

4)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需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技能;

5)熟练掌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务的各种技能与技巧、相关的调查、评价及统计方法,具备设计、执行、规划、开拓、调研、协调、评估、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6)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8)外语要达到能较顺利地查阅外文期刊以及运用外语交流的水平。

 

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地理学、环境学、管理学。

主要课程: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自然资源概论、环境科学概论、资源环境经济学、城市地理学、城市规划原理、地理信息系统、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利用与规划、村镇规划、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劳动技能训练、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文献综述训练、课程实验、教学综合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方面。

 

学制和修业年限: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最长学习年限包括休学期。

 

授予学位: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授予管理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额定学分

本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为190.5,其中必修课学分为120.5,专业方向限定选修课学分为8,专业类任意选修课学分12,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为29(不含必修课程实验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为4学分,综合教育课程17学分。

 

课程分类学时学分统计

课程分类学时学分统计表

              课程类别

 

项目    

必修课

选修课

合计

公共课

普通

基础课

专业

基础课

专业课

专业

限选课

专业

选修课

公共

选修课

学时

654

258

740

398

138

204

68

2460

最低额定学分

41

14.5

43

22

8

12

4

146.5

课程比例(%)

26.22

10.34

29.67

15.96

6.9

8.18

2.73

100

 

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课程类别

课程

编号

实践教学环节

类别

周数

学分

学期

地点

备注

实践教学

 

专业实习

测量学实习

2

2

4

校内

 

 

专业实习

土地利用与规划实习

2

2

6

校外

 

 

专业实习

村镇规划与设计实习

2

2

6

校外

 

 

专业实习

环境影响评价实习

4

4

5

校外

 

 

专业实习

居住区规划与设计实习

2

2

7

校内

 

800004

专业文献综述

专业文献综述

2

1

7

校内

 

239189

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

8

8

8

校外

 

239188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答辩

8

8

8

校内

 

合计

 

 

30

29

 

 

 

必修课程实验总学时

180h

11

学分已记入相应必修课程

 

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

必修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

课程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其中:实验

学期

备注

类别

学时

学分

公共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4

3

 

 

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0

2

 

 

1

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

40

3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2

3

 

 

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6

6

 

 

3

大学英语(1)

54

3

 

 

1

大学英语(2)

68

4

 

 

2

大学英语(3)

54

3

 

 

3

大学英语(4)

68

4

 

 

4

体育(1)

24

1.5

 

 

1

体育(2)

34

1.5

 

 

2

体育(3)

28

1.5

 

 

3

体育(4)

34

1.5

 

 

4

计算机信息技术基础

68

4

34

2

1

普通基础课

高等数学Ⅰ(1)

48

2.5

 

 

1

 

高等数学Ⅰ(2)

60

3.5

 

 

2

工程数学Ⅰ

82

4.5

 

 

3

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

68

4

34

2

2

专业基础课

管理学原理

52

3

 

 

1

 

经济学

68

4

 

 

2

公共管理学

52

3

 

 

3

遥感概论

34

2

 

 

4

生态学原理

34

2

 

 

2

自然资源学概论

52

3

 

 

1

城市规划

52

3

 

 

4

环境科学概论

52

3

 

 

3

自然地理学

52

3

 

 

2

经济地理学

52

3

 

 

4

城市地理学

34

2

 

 

5

          城市经济学

34

2

 

 

3

地理数学方法 

34

2

8

0.5

7

地图学

52

3

16

1

5

地理信息系统

52

3

16

1

6

测量学

52

3

 

 

4

专业课

土地利用与规划

52

3

16

1

5

 

区域分析与规划

52

3

8

0.5

7

村镇规划

52

3

16

1

6

旅游规划与设计

52

2

16

1

7

环境规划与管理

34

2

16

1

5

资源环境法

52

3

 

 

6

城市经营与管理

52

3

 

 

7

资源环境经济学

52

3

 

 

5

专业限定选修课

居住区规划与设计

52

3

16

1

7

最低额定学分8

城市详细规划

34

2

8

0.5

6

环境影响评价

52

3

 

 

5

任意选修课

建筑识图与制图 

52

2

16

1

6

最低额定学分12

建筑学

34

2

 

 

5

土地法

34

2

 

 

6

新疆地理与旅游资源概论

34

2

 

 

4

矿产资源管理概论

34

2

 

 

7

城市规划制图技术

34

2

16

1

7

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

20

1

 

 

5

公文及科技论文写作

20

1

8

0.5

6

维吾尔口语

34

2

 

 

2

专业文献检索

6

0.5

 

 

6

图书馆授课

专业文献综述撰写方法

6

0.5

 

 

6

 

公共选修课

应修4学分

 

 

综合教育课程安排

综合教育课程安排表

课程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周数

学时

学分

时间

安排

(学期)

开课单位

备注

综合教育课程

思想政治活动

800005

入学教育

0.5

0.5

1

学生工作处、各教学单位

必修

800001

军事训练、军事与国防教育

2.5

1

1

校内

必修

800002

劳动

公益劳动

1

2

12

校内

必修

支农劳动

3

3

校外

必修

800003

大学生社会实践(含社会志愿者工作)

3

1

 

校团委组织

必修

843006

形势与政策教育

8学时

2

17

思政部、学生工作处组织

必修

800006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34学时

2

7

各学院开设,招生就业处组织

必修

800007

毕业教育与鉴定

1

0.5

8

学生工作处、各教学单位

必 修

合计

9

 

 

 

综合素质培养活动

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科技活动、学科竞赛、文体竞赛,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支农劳动获奖,参加自治区和国家组织的各类公共考试,职业资格与技能认证考核,阅读学校推荐的课外书目、学术论文,以及听取学术报告与专题讲座等,取得成绩者,由学校认可并记载在学生学习档案中学分,要求至少应取得8个学分(其中非专业职业资格认证至少2学分),详细要求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综合素质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各学期教学工作量分配

学期教学工作量分配表

学期

课堂教学

(总学时)

实践教学

备注

学时

周数

1

334

34

 

 

2

408

34

 

 

3

386

 

 

 

4

378

 

2

 

5

296

48

4

 

6

342

64

4

 

7

336

64

4

 

8

0

 

16

 

合计

2488

244

30